社工老周(6)

2014-07-04 16:3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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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老周经评审获得专业社会工作者职称,2013年,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他牵头发起成立了老周工作室,这是乐清市首家以个人名号命名的民办社工机构,从此后,请老周帮忙调解纠纷的人更多了。

敢啃“硬骨头”

去年,104国道石帆街道竹屿路段的一座桥重修,施工期间,竹屿村民刘某在经过工程队为行走方便留的一个缺口时,被一辆外地牌照面包车撞倒,救治无效死亡。

刘某家属认为,刘某被撞,施工队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要求施工队补偿45万元。但施工队认为主要责任是司机,就算是上法庭,赔偿最多不超过10万元,因此只愿出5万元的补偿,这个补偿额与家属的要求相差较远。因为双方一直因补偿的问题没谈拢,工程没办法开工,停工了半年多。

因为是交通要道,工程迟迟不完工,给往来车辆带来了极大不便。村里、街道多次调解没有结果。村干部找到了老周,希望老周出马。

老周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面对工程队,老周从情理上分析说:“施工工地上没有路灯,也没有警示牌,有一定的责任。工程长时间拖着也不是办法。”对刘某家属,他也分析了现实情况,“如果上法庭,赔偿应该不会超过10万元。”经过来回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同意20万元的赔偿金。

老周说,调解需用真心、诚心、耐心,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当事人交流,然后在谈话时有意无意中给他们一点压力,使当事双方改变原来的想法,这样就会慢慢地拉近双方距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老周善于调解,也敢于啃一些“硬骨头”。去年5月,经老周的奔波调解,市区北大街7户火灾后一直居无定所的居民,终于达成了在老房子地基上建房的愿望。

2010年10月房子被火烧毁后,7户人家一直想重建房子,但因为北大街已被列入了旧城改造范畴,相关管理部门建议他们等旧城改造拆迁。然而,旧城改造迟迟没进展,7户人家一直租房居住,当中有几户人家是下岗工人家庭,对一年1万多元的房租倍感压力,建房要求越来越强烈。于是,他们找到老周帮忙。接到这一请求后,老周跑了当时的乐成镇政府、乐成规划所、旧城改造指挥部等部门,但都没有明确说法。

老周对此也无奈了,于是他想到了媒体监督,叫了记者和几个市民监督团成员一起过去,把每个部门的说法都记录下来,并予以播出。曝光后,规划部门主动解决了审批问题,几户人家终于达成了建房的心愿。

但最近,上述有几户人家多建违建部分被相关部门拆除了,他们又来找老周。这回,老周没有帮他们,反而对他们进行了教育。“之前他们没房子住,帮助他们是应该的;现在可以建房了,但违规多建我是不会支持的。”老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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