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怪现象之二:督导之惑
众所周知,社会工作行业质素的提升离不开督导工作,因此内地在发展社会工作的同时也将督导培养作为重中之重,离港澳地区较近的珠三角便有了得天独厚的的区位优势,从港澳地区聘请资深的社工作为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另外也借助香港督导的传帮带,推动本土督导人才的培养。为了保证督导服务的经费,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推行之初就要求政府采购经费中的10%作为所在项目的督导培训经费,其中明确要求承接服务的社工机构需要提供相应资质的本土及香港督导。
目前,广州大部分社工机构选择自己聘用专职本土社工督导加兼职香港督导的方式以满足机构对于督导的需求,机构聘用香港督导的主要工作是培养和发展机构本土督导,提高机构服务质素。香港督导尽职尽责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本土督导学习,但是香港督导往返于两地的时间成本较高,容易造成精神疲惫,从身体和心理状态都容易受到影响,而且每个月来机构的时间不长,很难真正较为系统的投入到督导工作中来。因此,很多服务质素提升,过程跟进的工作都要落在本土督导身上,然而机构聘请的本土督导一般要在做督导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承担一部分管理的职能,很难真正做到全面跟进一线社工的服务,于是也就出现了本土督导与管理者的角色混淆的问题。
前段时间就出现了一些关于“签名督导”的问题引发大家就督导的广泛讨论,笔者在实际督导工作中也经常反思,如何避免“签名督导”而确保督导服务质素呢?如何替身督导自身素质以回应行业发展需要呢?
广州市的督导数量与质量的困惑
稍微留心目前社工行业督导服务现状不难发现,一方面是机构、评估中心、社工对于督导工作成效的质疑,一方面是督导本身的压力与困惑,究竟怎样的督导才能真正满足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机构也在思考,寻找一位合适的督导究竟有多难?政府更加不解,投入督导培养的资源究竟去了哪里?
按照深圳市和东莞市目前的督导发展模式,每一名本土督导均经历过几个阶段的成长历程:一线社工、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初级督导,在这几个阶段中,有自我选择服务领域和督导领域的机会,同时也就为不同的服务领域提供了经验积累的督导人才。另外,在督导开始督导实践的同时,也相应提出不同级别的本土督导最多带领多少一线社工以及相应的岗位补贴等要求,并且针对本土督导定期举办培训交流学习,实施本土督导能力提升计划等。在这一制度环境下,深圳本土督导在本土督导发展过程中享有优越的制度环境,也有着一定的专业声誉。
反观广州本土督导发展历程,除了广州市社工协会每年一届的本土督导人才培训班之外,鲜有相关的能力提升机会,而且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于是,在政府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各个社工机构开始了艰难的本土督导遴选工作,虽然本土督导班毕业了三届100多名学员,但是由于每一个学员自身的诸多因素限制,真正能够出来为其他机构或项目提供督导的人却相对较少,而且也很难真正符合机构的利益及对于本土督导的需求。
因此,在这一环境下,如何提高广州市本土督导的督导能力,需要业内人士共同思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