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事务社工"故事:从"理想化"到"专业化"

2013-12-30 09:32   解放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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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由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发起组建的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成为沪上首家针对“社区青少年”事务的民非组织。王鼎成了沪上第一代“青少年事务社工”。

“你想都没法想象,10年前我接受社工培训时,老师能教的只有手里两本书:《社会工作概论》和《社会工作实务》。”

坐在宝山杨行一间简单的办公室里,青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创始人、职业社工王鼎,回忆起与“社工”的最初接触。当年的社工培训没有本土案例、没有实习,“只是念稿子。”

2003年,上海市成立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次年2月,由其发起组建的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成为沪上首家针对“社区青少年”事务的民非组织。就在那年,王鼎加入阳光中心,成了沪上第一代“青少年事务社工”。

10年来,这个民非组织建立了一支由500人组成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分布于全市各个区县社工站、214个街镇社工点。他们共计服务社区青少年234792人,累计开展个案24563个,开展小组工作3979个。

而在业已离开阳光中心“单飞”的王鼎看来,这10年留给这座城市的不只是数字。更值得珍视的在于,用10年时间,人们对“青少年事务社工”这一概念,有了一次全面的启蒙。

开始明白“社工”的意思了

2003年,23岁的王鼎第一次见到招聘“社工”的广告。

恰巧满足招聘条件的他,“很自然地报了名”。“我只是需要一份工作。”当时的王鼎并不了解“社工”究竟要做什么,“只知道舆论在一点点造势,说发展不错。”等真正成为阳光中心的专职社工,王鼎才发现,前景并不那么“美丽”,社工收入甚至堪称清贫。

按当时的界定,上海本市户籍、16—25岁、“失业、失学、失管”的“三失”青少年,被称作“社区青少年”。这是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的服务对象。

王鼎的经历,与他们颇为相似:高二即辍学,没有工作,“游荡”在外。以致于同时进入阳光中心的社工一次聊起“服务对象”时,指指王鼎笑道:“不就是你?”

“社区青少年”成了“青少年社工”,别人眼中的“戏剧性”,被王鼎当成了自己的优势。他深知这群“对象”的特点,“很多人给他们贴标签,但社工不行。他们或许只是处在人生必定经过的那个阶段而已,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担当社工的经历,一次次印证了他的这一判断。王鼎意识到,“自己和不少社工一样,开始明白‘社工’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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