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桐乡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大力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推动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中发挥专业作用。
在大力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方面
一是优先选拔、录(聘)用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是持续加大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引进力度。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全职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享受工作津贴、居住、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是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公益性民生保障类企事业单位(参公除外)、城乡社区、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发展的社会组织,新引进的全职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享受工作补贴和租房、购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中,对新引进的社工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生补助1万元,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补助2万元,对“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补助3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双学士学位本科生补助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10万元。对新引进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补助2万元,对社会工作师补助5万元,对高级社会工作师补助10万元。自引进后五年内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房且购房总额超过5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35万元的的补助。
详见下表:
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方面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公除外)、社会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城乡社区的专职社工,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岗位津贴,补助时间为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桐乡市级社会(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称号的全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获得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桐乡市级社会(社区)工作荣誉或优秀案例,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社工机构创办和创新项目补助,给予一次性创办资金补助,金额为2万~5万元。详见下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