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自2020年11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在这份文件中,受关注最大的莫过于社工薪酬的提高了。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文件指出: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这就意味着新政对社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持证的社工自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
一、何为社工的核心竞争力?
在笔者看来,是指社工拥有竞争优势的资源,这种资源指的是“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能力。这种核心竞争力运用在社工的服务中,能够实现服务更具温度、专业更有深度。这就是为自己“赋能”,从而培养自己在工作上的核心竞争力。
二、我为什么要培养核心竞争力呢?
可能对于刚听到“社工核心竞争力”一词的部分同工来说,第一反应可能是“我懂小组、个案和社区活动。我考了社工证,我是专业的社工,知识竞争力。”但是试想一下,考了证,把知识记到脑子里就真的专业了吗?知识是用于实践的,没有用于实践的知识,只会被我们遗忘在脑子里的某一处角落。所以,在笔者看来,培养核心竞争力,考取社工证仅是第一步,而把知识用于实践则是第二步。重点是第三步,我们需要在前两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特色品牌服务的提炼。个案、小组、社区三大手法我们都会了,在工作中配合用人单位完成部分行政业务我们也能做的很好,但是我们的服务有特色品牌吗?没有特色品牌又如何能说是有竞争力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个案中,我们会用澄清、对质、同理心等专业技巧,但这只是必备的基础能力,入行者皆会。因此,我们要去思考自己能够在哪些方面做出与别的社工不一样的东西,让自己变得无可替代。
三、如何确定自己该在哪方面培养核心竞争力?
对于培养核心竞争力,每个社工都应该视自己的工作情况对自己进行“赋能”。首先,在专业知识上,如果是在工作中做个案服务为主的可以选择沙盘游戏治疗、意向对话治疗等自己感兴趣的一种手法并深入的去学习,一定要学精,而不是各方面都学一点皮毛;如果是希望自己的小组或社区活动服务更专业,是不是可以更侧重于学习如何好以做团体为对象的服务。
其次,在不同领域的服务中,我们也可选择不同侧重点的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在此,笔者就自己的服务领域进行经验分享。笔者作为一名进入社工行业不到一年的稚嫩社工,主要负责社区的儿童领域。在笔者的服务中,更多以康乐活动为主,不禁产生困惑“天天带孩子们玩,那学了四年的专业知识用来干嘛呢?似乎换一个没有社工知识的人来做这项工作,也没问题呀!”在开展的服务中,更多的是链接资源的角色,例如,开性教育讲座,就到处找性教育讲师;开绘本活动,就在社区找会讲绘本的居民;开绘画活动,就联系教育机构的老师等等。那假设找不到这些讲师资源呢?活动如何开展。这让笔者觉得自己的角色太过单一,价值未能发挥,只是一个中介者、联络人,负责招募报名、文书存档,活动当天只需配合讲师的工作即可。不可否认,链接资源也是社工的一个重要能力之一,但我们不能忘记给自己“赋能”。因此,笔者去学习绘本相关知识,考取相关证书,同时也主动去了解性教育相关知识等,使自己拥有更多的知识资本。在笔者看来,赋能于自己,就是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利用自己身边的资源去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之一。
四、培养核心竞争力,我能怎么做?
在确定自己该往哪方面努力后,我们该怎么培养核心竞争力呢?在我们学习了适合自己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后,在实际的服务中,我们则可以利用这些专业知识进行特色服务品牌的打造了。在自己的服务领域中逐渐打造具有个人特色工作手法的服务,并积极进行服务宣传。例如,能自如运用沙盘游戏治疗手法的同工,在征求案主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效果好的案例写成文章进行投稿,逐渐扩大自己的名气。久而久之,当人们提到“沙盘游戏治疗”时,脑海中第一印象就是某某同工。这个时候,我们的个人服务特色就已经打造成功并广为人知了。
在培养核心竞争力做法方面,笔者还有以下三点可以参考。一、“善用”督导。督导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为我们一线员工提供支持。我们的专业工作方面,督导会给予我们一定支持,同时,对我们在社工行业的职业发展道路也能给予我们一定的建议。二、“偷”用前人智慧。弗洛伊德、多拉·卡尔夫、萨提亚等学者的智慧结晶,是我们很好的学习资源。每一个仍然被后人不断使用的理论与工作方法,必定是接受了时间与实践的考验。我们所使用的每一个社工领域理论,都不仅仅是几句话那么简单。对于这个理论的来源、含义、适用人群等,都应该做深入的了解。只有这样,我们在使用该理论时,才能更加游刃有余。三、向业内优秀人士看齐,学习专业案例。优秀案例不论是在工作手法上还是撰写的格式上,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相信每一个获奖案例都有其获奖的理由,都是值得推敲的。
加油吧,社工人!无论是稚嫩社工还是已经经验丰富的前辈,在社工这条路上,不断的学习依然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希望大家都能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目标,为自己“赋能”,让自己变得无可替代,共勉!
(投稿单位: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