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拟不少于15天

2015-08-12 10:22   南方都市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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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实行评聘分离。昨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规定,社会工作者在每年度接受专业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学分。

张小玲

深圳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实行评聘分离。昨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规定,社会工作者在每年度接受专业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学分。

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圳市人社局与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昨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其中,为保证社工行业专业水准,《办法》要求,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建立登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承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管理服务职能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负责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对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学分、实施方式、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等事项进行管理。社会工作者在每年度接受专业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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