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社工证登记工作8月10日至9月15日受理

2015-08-10 09:32   中山商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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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者的从业信息管理,广东省启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我市决定从8月10日起至9月15日开展社工证登记工作,由市社会服务联合会负责社工证的登记申请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者的从业信息管理,广东省启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我市决定从8月10日起至9月15日开展社工证登记工作,由市社会服务联合会负责社工证的登记申请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

凡2008至2014年期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我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士,需从8月10日起至9月15日,登录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http://www.gdsgdj.gov.cn)、或亲临登记受理机构递交相关材料完成登记工作。系统登记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15日。

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15日的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登记工作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两个类别。

首次登记范围为:具有中山市户籍或在中山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3年和201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再登记范围为:2012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具体手续和注意事项可登录市民政信息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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