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应试攻略

蒋传宓 2015-05-14 10:36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对于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应试人员而言,应掌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知识体系,理解其内涵逻辑,并融于实践工作,才足以轻松应对考试。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2015年4月下_社工考试_栏目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2015)》明确指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的目的和要求是,“通过本科目的考试,考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和执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能力。”因此,对于应试人员而言(以下简称应试者),应掌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知识体系,理解其内涵逻辑,并融于实践工作,才足以轻松应对考试。

一、考试内容分析

(一)考纲考点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2015)》(以下简称《考纲》)所列考试内容包括14 个方面,共172 个考点。较2011 年大纲,理论性的内容大幅度减少,仅3 个考点(考点1.1.2、考点1.3.1、考点1.3.2),其他169 个考点均是具体法规与政策内容。从性质上看,《考纲》内容可划分为三类,一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认知;二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三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认知要求应试者掌握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及内容框架,了解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其中,重点是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以及我国社会建设大政方针,应试者不仅要识记,而且要理解并能够运用。

对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体制机制、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我国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规与政策涉及12 个方面(详见《考纲》)。这两部分内容要求应试者不仅要掌握相关法规与政策体系,而且要熟悉这些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更重要的是还要能够运用这些法规与政策来思考分析社会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所遇,并解决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二)考题分布

对历年考题进行分析,有助于把握考试重点、命题方向,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效率。通过对近5 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法规与政策”试题的分析,不难发现,本科目试题的基本特点是“全面覆盖、重点明确”。

《大纲》所覆盖的十三章内容,一般每年的考题中均会涉及。但是,各章内容所占份额以及出题的具体考点有所变化,其中,《大纲》所列第三、四、五、十、十一、十三章显然是重点考查内容,这几章约占65 分以上。应试者在复习时应格外重视。

(三)能力要求

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职业水平考试,不是考查应试者的学术性,而是要求应试者知道“是什么”和“怎么做”。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法规与政策科目考查应试者的能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考查应试者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知识体系的掌握情况,即知识的记忆能力;二是考查应试者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逻辑分析水平,即对法规与政策的理解能力;三是考查应试者能否运用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即知识的运用能力。

从近几年的考题情况看,考查知识记忆和理解的题占绝大部分,超过80%,以2014 年的考题为例,这两者共占81%(见表二)。

从“表二”的统计数据看,本科目主要还是考查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条款,是否理解有关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涵义,这也是运用法规与政策的前提。

(四)出题倾向

倾向之一:客观性

社会工作者首先应知道相关法规与政策的内容。因此,法规与政策试题不少是直接出自于相关的法规或者政策原文。

例如,2014 年试题第3 题:某县民政局在低保审批工作中,发现某低保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本县低保标准,因此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民政局在决定做出后,应当( ),并说明理由。

A.书面通知申请人

B.当面口头告知申请人

C.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

D.通过居委会通知申请人本题出自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题应选“A”。

倾向之二:逻辑性

社会工作者应能够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与政策。因此,部分题目是列举一些社会现象或者用小案例的形式,要求应试者运用相关法规与政策进行分析或者解决问题。

例如,2014 年试题第19 题:老李夫妇育有一子一女,其子常年居住国外,其女儿女婿遭遇车祸离世。老李夫妇与孙子一起生活,外孙女时常前来看望。日前,老李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老李遗产的是( )

A. 老李的儿子

B 老李的孙子

C. 老李的老伴

D. 老李的外孙女

本题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考查应试者对法定继承的理解。本题涉及《继承法》多个条款,主要有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本案老李的老伴和老李的儿子、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老李的遗产,但女儿先于老李死亡,故由老李的外孙女代位继承。老李的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又不能发生代位继承,所以,其无权继承老李的遗产。本题应选“B”。

倾向之三:细微性

社会工作者不仅要把握相关法规与政策的大框架,还要注重细节。因此,试题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很细微的内容,应试者要非常熟悉,敏锐地猎取正确答案。

例如,2014 年试题第51 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 )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A.3 个月

B.半年

C.1 年

D.2 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 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本题应选“D”。

上一页 1 2下一页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