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在金牛区成立 惠及百姓民生

隔山 2014-11-25 16:1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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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全国首家由党委政府主导的、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专业社工人才提供培训的专门机构--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在金牛区成立。学院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而创办的一所新型培训学院。

11月21日,全国首家由党委政府主导的、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专业社工人才提供培训的专门机构--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在金牛区成立。这是成都市深化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继村政学院、社会组织学院之后创办的第三所特色专科院校,标志着富有成都特色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

城市社区学院是由党委政府主导的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专业社工人才提供培训的专门机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而创办的一所新型培训学院。由此看来,创办城市社区学院最终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关注民生。

创办城市社区学院是深化县级党校教学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满足了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的现实要求。顺应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为培训社会工作者和专业社工人才搭建了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的平台。顺应基层党建工作的迫切需求,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服务社区居民的社区骨干队伍提供了保障。其对于巩固基层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基层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办学性质是党和政府主导,这就注定了院校对社区人才的教学内容,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以及相关学术交流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中就不会脱离正确的轨道和方向,社区在加强基层治理工作中就会践行党的服务宗旨,更加关注社区民生,更贴近百姓生活。

其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培训目的是为了全面提高学员在城市社区发展、社区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社区工作者特别是社区干部发展观念转变了,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能力增强了,其结果就是社区的各项事业就会得到快速发展,必将带动居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理论研究有助于破解社区居民自治中出现的新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了重要的部署,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提出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新要求。这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全新课题。只有破解了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工人才发展等一道道基层社会治理改革难题,基层民主才能得到真正体现,社区居民才能有效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土地征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就业安置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加,有的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社区干部的法制思维和法制素养已受到严重考验。创建城市社区学院,就是以此使广大的社区工作者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满足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创办城市社区学院,从表面上看是对社区工作者及社工人才的培训,以此提高其治理能力、服务能力和法治水平,其实质就是通过人才队伍的强大,素质能力的提高,更好地关注民生,服务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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