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20名!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长计划启动

2021-12-20 09:26   甘肃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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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启动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长计划。

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甘民电〔2021〕237号

各市(州)民政局,省内各相关院校,各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作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体系的中坚力量,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提升社会工作者能力有着重要作用。为提升甘肃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品质,培养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涵盖丰富实务经验、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不断完善社工督导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进程,现启动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长计划,现将推荐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省内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系)、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社会工作行政,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选拔名额

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省内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系)、社会服务机构中选拔20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作为第二批督导人才培养对象。

三、选拔条件

督导人才推荐选拔对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掌握社工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

3.在甘肃从事社会工作,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专业和实务条件

1.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2个以上成功的社会工作案例;

2.心理学、社会学、法律、教育学、管理类学科、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四、选拔流程

甘肃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选荐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填写《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报名表》,须经同级民政部门审核推荐;省内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系)人员填写《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报名表》,须经所属院(系)审核推荐;社会服务机构人员填写《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报名表》,须经登记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推荐。

(二)资格审查

由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具体组织,由相关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对推荐选拔对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考试测评。

(三)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甘肃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委托第三方命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选定入围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四)结果公示

对拟参加第二批督导人才成长计划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在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甘肃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正式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可通过自荐的形式,向督导选拔活动评审小组递交申请,经评审通过后,直接聘为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须在报名表申报意向栏注明“直聘”)。

(二)参加第一批督导人才成长计划的实习督导优先参加选拔。

(三)请于2021年12月31日18:00时之前将审核推荐后的《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实务案例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它荣誉称号佐证材料扫描件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备注“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旭巍   叶晶鑫

联系电话:13919430011  18394539096

指定邮箱:1076758718@qq.com

请各市州及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选拔活动。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报名表。

 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甘肃省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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