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遴选社工人才培养对象 申报截至10月10日

2014-09-23 11:16   秦楚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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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推进 “3331人才工程”的实施,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十堰市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申报截止到10月10日。

原题:十堰遴选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 申报截至10月10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通讯员 陆丽丽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推进 “3331人才工程”的实施,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十堰市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申报截止到10月10日。

据悉,凡在十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城乡社区、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疾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工作的专门人员,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首批选拔20名左右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谐使者)、200名左右社会工作中层管理人才和1500名左右社会工作一线服务型人才,建立十堰市社会工作人才库,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申报名额不作限制,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联系所属地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市直相关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将无异议的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党办,逾期不予受理。详情可登录武当党建网。

由市委人才办、市民政局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市民政局党委对建议名单研究审核后,将推荐名单提交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培养对象。拟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件,认定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实施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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