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购买社工服务经费 标准涨幅超56%

2021-03-02 10:13   南方新闻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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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至此,东莞近阶段已初步完成社会工作发展政策顶层设计。

南方日报讯 (记者/薛屏)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至此,东莞近阶段已初步完成社会工作发展政策顶层设计。

当前东莞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标准参考7.6万元/人的标准实施。自2014年以来一线社工年薪维持在6万元左右,较低的薪酬待遇制约了东莞社会工作的发展,“社工提标”也多次被写进市政协提案。此次相关办法出台后,社工人力成本参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四类2档聘员的人员经费(9.9万元/人·年)标准核算,至此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标准达11.92万元/人·年,涨幅超过56%,并实现了购买标准动态调整。有效破解了专业价值与薪资水平不对等、购买标准调整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

除了购买标准大幅提高外,相关办法也提出要增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今后东莞社工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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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孙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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