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母女流浪街头”引关注社区和社工多方帮助

2019-08-09 09:06   东莞时间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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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再次到这位流浪母亲所在的莞城北隅社区了解情况,发现母女三人在社区帮助下,已重新住进了出租房。对于如何帮扶这个特殊的家庭,有关专家也发表了看法,认为必要时可申请撤销梁某监护资格,以保障女童身心健康。

原标题:“莞城一母亲带两幼女流浪街头”引关注,社区和社工多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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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梁某带着孩子重新住回了出租房 记者 梁盘生 摄

追踪报道

莞城一母亲带两幼女流浪街头 热心市民和社区多次帮扶救助

上周五,我们报道了莞城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幼女流浪街头(详见本报8月2日A06、07版)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昨日,记者再次到这位流浪母亲所在的莞城北隅社区了解情况,发现母女三人在社区帮助下,已重新住进了出租房。对于如何帮扶这个特殊的家庭,有关专家也发表了看法,认为必要时可申请撤销梁某监护资格,以保障女童身心健康。

/ 最新进展 /

心理咨询师:梁某精神未发现问题

8月5日下午三点,记者来到莞城北隅社区居委会,梁某和其两个女儿也在这里,正在做心理咨询。据了解,北隅社区相关部门将情况反映后,市妇联专门邀请了相关心理咨询师与梁某沟涌,了解其情况。

据现场的心理咨询师邹慧香表示,“经过3个小时的心理咨询,通过为何要喝酒、有家不回、小孩抚养等问题,从梁某那里得到的反馈来看,她的精神方面未发现什么问题,不过一提到小孩,她就很戒备,生怕小孩被人带走。她传递出的是一种‘不想改变’的信息。”

在现场,梁某的两个女儿看到有那么多人,显得非常兴奋。在社区社工陪伴下,两个孩子画画、做手工、看动画片、跳舞,一会儿又打量周围的人群。因为与社工经常接触,两个孩子一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就喊社工“姐姐”,与人亲近,也乐于分享。相处的这短短几个小时,记者看到她们都是一脸的笑容。记者多次问她们吃饭了没有,两个女孩都不约而同回答,没有吃,但是不饿,并表示家中有别人给的食物。

记者问大女儿上学没有,她高兴地说上学了。面对记者提问,两人都表示喜欢上学。小女儿还拉着裙子,大声说:“想!我想学三字经。”

小女儿告诉记者,她本来在读幼儿园,但是妈妈不让她去,不愿意接她。通过聊天,两人都说自己被妈妈打过,大女儿还给记者看了她的手指,说是被妈妈打伤的,而小女儿的额头上有一个疤,也说是妈妈打的。

社区帮助母女仨住进出租屋

梁某做完心理咨询后,便领着两个女儿回到了出租屋。

上周五,社区专门请了保洁阿姨给梁某打扫了房子,社工还给她们送来柴米油盐。记者探访发现,梁某的房子干净整洁,屋里有两台看似全新的风扇,卧室内有一张简单的上下铁床,有新的被子等,吃住应该没有问题。

“还会出去吗?”记者问,梁某说:“不会了,我一直都是住这里的。”

“其实,社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为她打扫房子、送生活物品。不过她不爱打扫,之前房子堆满垃圾,希望这一次她能学会自己打扫,好好生活。”北隅社区妇联主席赖惠如说。

据了解,目前北隅社区的多个部门正在沟通协调,研讨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解决好梁某母女三人的问题。

/ 亲属说法 /

梁某的母亲:社区做了很多工作,她还是老样子

当天,记者在北隅社区联系下,也采访到梁某的母亲。据老人家介绍,自己今年74岁,目前一个人住在北隅社区的一个出租房里,身体不太好,患有中风和糖尿病。记者问她为什么不住儿子家,梁母说,“每个人都有家庭了,我也不想烦他们。”

从梁母那里得知,梁某在家排行第三,今年已经46岁。谈到女儿的境况,老人边说边哽咽:“她平日喜欢喝酒抽烟,生活没规律,我劝过她不要这样,但是她听不进去,没有用。”

梁母说,女儿一直未婚,在大外孙女出生前,她都是住在家里,后来大外孙女出生后,她还是这样,我也照顾不了,就让她自己出去住了。后来,社区给她找到了出租房,我签了租房协议,给她交租金和水电费,一直到去年。”

梁母说:“我对她好,但她不对我好。她的儿子都是由我带大的。”

在采访中,梁母多次表示,希望有人能帮到她,还有两个小孩。“帮到她就好,小孩的事不要多提,孩子有自己的前途,我的付出也不想什么回报。社区也跟我说过,让我在孩子抚养权上签字,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等地方,但是我不能签,我怕她不见了小孩,会恨我甚至打我,到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梁母接着说:“社区也做了很多工作,给她送吃的喝的,但是她还是老样子。现在我也老了,没有能力养两个孩子,希望有人能帮到她们。”

/ 专家看法 /

心理咨询师:要想方设法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对于梁某的两个女儿,东莞市泰诺婚姻家庭咨询中心首席咨询师刘欣表示了担忧。

“一个人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环境”,刘欣说,目前梁某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住所,没有能力照顾孩子,不能正确回应孩子的情感需求,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利影响。“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内心会感到无助,极度缺乏安全感,与母亲缺乏情感互动,难以建立起情感纽带”。

刘欣认为,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会很难获得自我认同,自我评价低。“孩子内心可能已经有些想法了,现在有必要对她们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刘欣提出,学校和社区的帮助会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作用。“比如学校的‘友伴’机制,给孩子找一个乐于助人的小伙伴去帮助她们、陪伴她们,在小组学习或课外活动中,让她们感觉自己被接纳、被认可,从而获得良好的自我认同。”

刘欣还建议社工给予两个孩子更多的关爱,回应她们的情感需求,并适当进行心理疏导,让她们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律师:必要时可申请撤销梁某监护资格

对于梁某监护孩子的资格,华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清华表示,此前梁某与其两个女儿居无定所,生活无着,女童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如状况持续,势必将影响她们受教育的权利。为此,民政部门、当地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组织,可视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帮助,提供临时居所、通过对母亲进行劝谕、训诫等,促使其积极履行抚养及监护责任,并协助其寻找工作机会,鼓励其自力更生、保障两名幼女的健康及受教育的权利。

在社区和相关组织已为梁提供出租住房、救济金和食品供给,并给两女孩提供免费就学机会的情况下,如果梁某仍然使两个孩子风餐露宿,无学可上,应足以认定为民法总则36条规定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两幼女处于不利成长的危困状态。如情况恶化至无法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必要时,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梁某的监护人资格,并为两名女童重新指定合适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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