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志愿服务记录:法治化下的新路径

2014-10-27 11:26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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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目前有各类志愿者队伍850余支,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近100万人,目前已形成遍布全市城乡的志愿者社会服务网络。

刘鸿升

辽宁省大连市目前有各类志愿者队伍850余支,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近100万人,目前已形成遍布全市城乡的志愿者社会服务网络。由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志愿者权利义务不明确、志愿服务的组织职责不明晰、志愿服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为此,辽宁省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通过大连市志愿服务立法的推动与贯彻实施,建立市级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出台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意见,营造了政府与社会共同推进志愿服务记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志愿服务的法治化建设。

推动志愿服务立法

完善服务管理制度

2014年8月1日,《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管理机制,确立了民政为志愿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就大连市志愿服务活动的现状,明确了各志愿服务组织可向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申请成为会员,纳入市级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全方位记录。为建立大连市志愿服务记录的工作与管理体系,大连市民政局还出台《大连市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意见》,明确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与管理架构,细化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建立市级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搭建服务管理平台

为搭建符合大连市实际的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大连市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要求,参照“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划分,结合本市两个志愿服务记录试点经验,建立了“大连市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与“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一致,在功能上结合大连市情况做了调整和优化,使其更加便于统计、利于管理,并能有效地减轻“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压力。

探索创新管理模式

健全民政服务体系

目前,大连市各志愿服务组织依托职能部门在不同的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其组织模式、管理体制、注册方法、服务记录、星级评定等均不相同。大连市民政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要求,通过会签志愿服务相关文件的形式,实现志愿服务记录报民政部门备案,并纳入大连市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大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枢纽型组织作用,委托其开展大连市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分级培训,推动本市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化建设。当前,各志愿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均在应用“大连市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动态管理

助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大连市在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志愿服务统一管理、资金来源、服务记录数据对接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下一步,大连市民政局会着重突出民政职能,率先推进民政范围内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志愿服务记录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不断促进志愿者招募的规范化。继续完善 “大连市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功能,实现与“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建立星级评定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立足社区积极搭建“志愿者和求助者”服务平台,实现志愿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志愿服务的供需对接,为社区居民提供“菜单式”志愿服务。积极探索社工带动志愿者服务方式方法,促进“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常态化,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的建立。(作者系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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