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市民政局社工处近日完成了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体系的调整。新的继续教育机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制调整,主要是适应不断增加的社工继续教育需求,按照“便利社工、管办分离、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县和社会力量开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经研究,在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之外,又新确定了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等6家单位为上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并授权市社工协会制定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方案》。此次调整后,本市社工可通过上海社工网的继续教育专用平台查看各继续教育机构的课程信息,并自愿选择继续教育课程。
今后,社工处将及时总结继续教育运行规律和经验,适时出台《上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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