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

2013-12-12 17:58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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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电大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三年内对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一次,其他社区工作者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

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电大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社区工作者全面进行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三年内对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普遍培训一次,其他社区工作者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社区工作者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15%,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60%,中专以上学历不低于90%;有2000名社区工作者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到2020年,全省每个城市社区有2-3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参加岗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招聘、考试方式录用到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站人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大学生服务社区招录人员;各级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从事指导社区建设工作的人员;其他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主要培训社会工作学、社会保障学、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工作实务4门课程。每年分上、下学期,每学期开设2门课程,每门课程各4个学分,共16个学分;每门课程面授教学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总学时不少于32个。培训方式采取面授、自学和远程教学相结合,采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方式进行。参加规定4门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可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课程结业证书,作为社区工作站聘用社区工作者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参加岗位培训基础上,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参加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 岗位培训所修4门课程的学分可替代相应课程的学分。中专学历教育的招生对象为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内,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区工作者,学习专业为社区服务与管理,实行弹性学制,高中起点的,有效学习期限1—2年;初中起点的,有效学习期限2—3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取得相关技能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下属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大专学历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具备高中、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学习专业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行政管理3个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为成人大专业余,90学分(8年有效),学制2.5年,最低学习时间2.5年;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专业为开放教育,76学分(8年有效),学制2年,最低学习时间2.5年。符合毕业条件的,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颁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专业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学习专业为行政管理,71学分(8年有效),学制2年,最低学习时间2.5年。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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