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机关举办未检司法社工业务培训暨闽台司法社工经验交流座谈会

2023-03-10 09:39   福州检察之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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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福州市检察院在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办全市未检司法社工业务培训会暨闽台司法社工经验交流座谈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网络化、复杂化等特点。2022年,福州市检察机关“闽都未检”团队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积极借助司法社工专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联合开展社会调查、帮扶救助、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2400余次,并加强闽台协作,探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新路径。

3月3日,福州市检察院在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办全市未检司法社工业务培训会暨闽台司法社工经验交流座谈会。

未检司法社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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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午,福州市检察机关举行全市未检司法社工业务培训会。培训中,福建警察学院刑罚执行系主任、教授欧渊华,全面分析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点及原因和教育帮扶的困境及对策。

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两岸融合青少年观护项目组成员汪雅媚、陈惠珠等台胞司法社工,详细介绍了台湾未成年人司法观护机制。

培训内容结合当前未检工作实际,向参训人员展示从理论到实务的具体应用,再从实务回归理论的全过程,帮助与会人员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得到提升。

“今天的培训很及时,很‘解渴’。”参训的多名司法社工代表坦言,虽然自身具备一定专业水平,也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但平时繁忙的工作占据了学习时间。面对日趋复杂的挽救帮扶工作,他们非常需要专业指导、集中培训。

闽台司法社工交流

3月3日下午,举行闽台司法社工交流座谈会。市人大代表、闽台专家学者及司法社工代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勋、研究室主任尹琳,及全市未检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任卉主持。

活动伊始,晋安、台江、福清未检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辖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司法社工帮教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闽台专家学者及司法社工代表、检察官就两岸协作帮教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引入司法社工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未检工作要重视‘治未病’,帮助未成年人尊重自我、肯定自我,也要注重‘治己病’,帮助他们学会从服务别人中实现自我价值。”对于生命教育,阳光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院长林丽卿(台湾)有着独到的见解。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副校长郑永泰介绍台湾地区青少年犯罪情况并表示,涉罪未成年人往往受到不良家庭和学校环境影响,因此防范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学校和家长的通力合作。

福州台协会人才委员会的江雪秋副主委指出,做好司法社工工作,除了热忱和理想,还需要实践的积累。

“开展亲职教育,是帮助未成年人实现价值重塑的重要途径。”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的周安和讲师认为。

郑敏雯代表高度肯定福州未检工作,同时建议通过“数字赋能”打造一体化服务预约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如直播、动漫、说唱等。

高剑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可以与关工委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同志特殊作用,让他们挽救涉罪少年工作中发挥余热。

随后的自由讨论时间现场气氛达到顶点。“如何打破伦理局限,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拓宽‘检察官+司法社工’合力帮教维度从何处发力?”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有个案讨论,有机制探析,更有论辩火花。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座谈收获满满,希望今后有更多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检察官+司法社工”合力帮教维度,最大限度助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会议指出,福州市检察机关在继续加强闽台司法社工资源深度融合的同时,要结合本地特色和资源,不断完善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本土化、高质量发展。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促进社会资源统筹与社会责任落实有机衔接,提升社会综合保护水平;要合力提升精准帮教实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要拓宽司法社工参与未检工作的途径,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并重;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体系。

供稿: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林慈 晋安区检察院张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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