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正离老百姓生活越来越近。福建省民政厅日前出台《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工作思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这意味着,2021年,福建省将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越来越多基层困难群体、老人、儿童将得到社工专业服务。
根据方案,社工站将重点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服务。如,推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方案》提出,社工站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机构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队伍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即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为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延续性,《方案》规定项目期限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前,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上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将进行抽查。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社工人才总量超过4.7万人,拥有持证社工1.7万人,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42家。 (来源:新福建 记者 潘园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