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解决一大批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难题,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民〔2018〕2号)、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豫民〔2020〕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民〔2020〕5号)文件要求,郑州市民政局起草并出台了《郑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郑民文﹝2021﹞8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六个部分,提出了郑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总体要求、职责体系、服务内容、项目标准、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有关要求等。在目标任务中,《方案》明确提出: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
《方案》指出市级民政部门在落实省级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健全落实市、县、乡三级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明确了社工站服务内容要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是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方案》对社工站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硬件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统一标识等方面明确标准,并进一步提出了我市社工站建设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指出:要按照“一年起步、两年铺开、三年建成、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建设。
最后,《方案》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社一心”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交流,切实推动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