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文明确:每个街道至少有2名儿童社工

2020-12-31 09:03   大河网-大河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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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儿童社会工作岗位。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社会工作站(室),配备使用儿童社工。

每个乡镇(街道)要有不少于2个儿童社工,一半的城市社区要有不少于1名儿童社工。12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新闻发布会了解到,郑州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社会工作站(室),配备使用儿童社工。

《意见》提出,要建立“党政领导、专业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市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格局,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儿童社工队伍。

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1家组织完善、服务专业、社会影响较大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乡镇(街道)要有不少于2个儿童社工,一半的城市社区要有不少于1名儿童社工。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儿童社会工作岗位。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社会工作站(室),配备使用儿童社工。

儿童领域社会工作都包含哪些服务内容?《意见》规定,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社工服务机构要根据儿童需要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内容。重点要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家庭养育指导、收(寄)养家庭评估、防辍保学和教育支持、社区融入和社会参与等服务工作,帮助儿童的个人成长、兴趣培养、能力提升和社会适应。

建立儿童保护热线,对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孤残儿童等有需要的儿童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生活、学习、身心健康的状况,开展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

帮助儿童及其家庭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保障、社会救助、康复救助,开展课后托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生活教育等补充性服务,弥补家庭、学校、社区对儿童照顾、教育和保护的不足,改善和提升儿童经济状况和照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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