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团中央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点工作,台州入选

2020-10-15 09:37   台州共青团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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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首都师范大学共同召开了《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选取7个省的12个地区开展《标准》草案试行工作,台州温岭再次成为此次试点地区之一。

2019年4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会同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选择温岭在内的40个地区开展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同时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团队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标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首都师范大学共同召开了《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选取7个省的12个地区开展《标准》草案试行工作,台州温岭再次成为此次试点地区之一。

2020年9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中央

委托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

对《标准》全国试行工作进行督导

9月1日

督导组专家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就《标准》(送审稿)之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开展线上督导。

9月11日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国际交流部主任王璐倩、培训部主任李海龙组成督导组,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萧山,对浙江试点地区进行线下督导,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温岭团市委、温岭市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以及杭州市萧山区试点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线下督导座谈会。

温岭

作为试点地之一

都做了哪些努力?

温岭团市委自2016年指派优秀团干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与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工作,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合作。2018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签署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检团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强合作,联合设立浙江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2019年4月被最高检、团中央认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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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在督导会上从阵地建设、政策保障、合作方式等三个方面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做了基本介绍,并从任务项目化、手段信息化和对象精细化三方面深入阐述了中心的特色工作,详细介绍了温岭充分融合“心芽”受侵帮扶项目、“阳光驿站”关护项目、“心灵花园”成长坊、“候鸟守护”等四大服务项目,通过市镇两级16支“团干+社工+志愿者”工作队伍,辅以温岭市青少年社会观护一体化智慧系统,创新“前、中、后”预防保护机制,有效提升了未检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督导组专家王璐倩、李海龙对两试点地区的工作给予肯定,就《标准》(送审稿)内容做了进一步解读,并解答参会人员的提问。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亮、团省委志工权益部副部长卢志刚对两地区的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表示将积极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及《标准》试行提供浙江经验。

当天下午,督导组一行参观了杭州市萧山区休博园社区法治教育基地以及我和你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并在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指导会上与两试点地区的检察官、团委负责同志、司法社工就具体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度交流。

线上与线下督导的结合使温岭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统一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团市委也将继续联合市人民检察院为构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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