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两类对象可申请社工人才扶持奖励

2016-07-13 11:01   佛山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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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民政局日前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细化此前发布的扶持奖励办法,其中两类对象可从第三季度起提出奖励申请。

两类对象可申请社工人才扶持奖励

南海区民政局日前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细化此前发布的扶持奖励办法,其中两类对象可从第三季度起提出奖励申请。

今年年初,南海区发布了对社工人才和机构的扶持奖励办法,提出十一条扶持奖励政策。日前发布的实施细则对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了细化。其中,对考取了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海区登记、从事社会工作的个人,以及在南海发挥枢纽型作用的社工机构率先从本季度开始接受扶持奖励申请。最快本周内,将出台上述两项对象的申请表。

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社工职业资格证从考证到领证跨了年度,因此本次扶持奖励主要针对2015年考证2016年顺利领证并在南海登记从事社工职业的人员。另外,申请枢纽型社工机构扶持奖励的也须接受专家组审定,符合资格的机构一年可获得10万元奖励。

对其他类别的扶持奖励工作,如社工专业学生实习补助、新开办的本土社工机构等也将陆续开展。(记者黄文婷 通讯员冯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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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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