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社工可享受诸多政策待遇 报考人数有望破千

2015-03-24 10:32   肇庆都市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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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启动至今,报考人数已近800人,今年报考总人数有望破千。

原题:肇庆社工可享受诸多政策待遇 社工报考人数今年有望破千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启动至今,报考人数已近800人,今年报考总人数有望破千。

为了给社会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人才和资金保障,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发展、专业服务、政府购买等配套政策,端州、四会、广宁三个县(市、区)更是专门制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和激励暂行办法。

据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端州区早在2012年7月就印发了通知,是我市首个出台政策对本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县(市、区)。去年,四会和广宁也先后出台了奖励办法,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的激励政策尚在研究探索当中。

记者了解到,这三个县(市、区)都规定对所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村(社区)在编在岗人员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助理(初级)、中级、高级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所获得的奖励分别为2000元、3000元、5000元,所需奖励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

除了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肇办发〔2012〕21号)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社会工作者可享受的政策待遇也不少,如:对登记确认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社会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使用;通过登记的社会工作人员,可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人员,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薪酬标准;城乡社区和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工作者人才的社会保险事宜;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入户,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办理居住证并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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